公考知识

公务员考试报名阶段人数不足处理指南

2026-07-06

公务员招录的相关规则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遇到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有些人会担心考试能否进行。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官方关于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的具体规定,让备考更有针对性。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公务员考试报名阶段人数不足处理指南

通常而言并不会出现只有一人报考的情况。如果报考人数不够三个人的话,那么这个职位就不招人了;有的岗位招的人多,比如招2人,报了5个人,如果比例达不到1:3,那么则有可能不招了,但是也有可能只招1个人。

招考比例

公务员招考比例如1:3是指人数比例,不过不是你说的那种,比如说要招一个人,招考比例是1:3,就是要招1*3=3个人面试(笔试最高分者),同理招两个人,就是要2*3=6个人面试。这跟报考人数是无关的。

公务员面试比例,就是按照招录人数的倍数选取考生进入面试,这样是为了挑选出综合素质更优的考生。如果进入面试比例为1:3,职位招考2个人,那么就会有6个人进入到面试环节。这个岗位招一个人,那就3个人进入面试;如果招俩个人,那就6个人进入面试;以此类推。

公务员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公务员考试职位条件不符的后果详解

公务员考试职位条件不符的后果详解

面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试(测评)。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29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2年1月29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监狱和戒毒管理机关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7年1月29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报考定向港澳选拔职位,须为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外国国籍及内地户籍。

公务员报考职位要求

公务员报考职位要求

公务员考试不可以报考多个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重新报考。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也就是说,如果未通过审查,则不能重新报考本职位,需改报其他职位。如果资格审查结果是退回补充资料,而非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报考者按招录机关的要求进行资料补充然后重新提交即可,无需改报其他职位。

公务员职位类别

A类职位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如,国家计委综合司从事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如,某些机关内部的财务会计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如,基层海关中从事海上缉私或现场查验工作的职位)。

根据报考职位的分类,公共科目考试设置相应作了调整。具体是: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即阅读基本素材的基础上,就素材中的某一点针对实际进行论述);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则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两类考试都取消了较为死板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并取消了考试指定用书。

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后果

国考省考选调生报名地点在哪里

第一次参加事业编该怎么准备

公务员职位设置依据是什么

海南公务员考试开考比例包含哪些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sqxzz.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32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