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选调生报考条件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能报考选调生,包括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关于培养方式的具体限制,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形式都不在选调范围内。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福建省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三)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学兼优,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五)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取得相应学位。
(六)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
(八)党政类本科、硕士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侧重选调经济贸易类、土建类、财政金融类、环境生态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的毕业生。法院、检察院类本科、硕士选调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给予适当倾斜,对具备上述条件的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生源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浙江选调生报名步骤说明

参考2020年报名程序:
1、学校推荐。选调高校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级党组织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报《2021年度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选调高校院系级以上党组织对照我省选调资格条件,对申请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盖章确认推荐。
2、网上报名。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11月2日17:00,经审核推荐的考生可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在“选调生报考专栏”注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并上传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M以内,扫描清晰)。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笔试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及浙江省内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市共设8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应选定笔试考区。
3、资格初审。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11月3日17:00,选调机关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考生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及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职位及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考生个人注册报名页面查询。
4、准考证打印。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15日上午9: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浙江选调生选拔条件及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2001年11月11日至1993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2001年11月11日至1990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2001年11月11日至1988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层级学生干部经历1学年以上;
4、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7、具备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并经全国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在校学习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考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往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在省市机关、县乡机关对应的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相应层级学生干部经历”:在省市机关、县乡机关对应的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
“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已签订中央国家机关、其他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公务员人选的选调高校毕业生,不宜报名。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选调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