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马上就要开始报名了,这次招聘对工作经历、专业条件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话可以考虑。今天小编整理了报名条件和流程,想参加考试的话可以先看看。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二、招聘岗位
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兖州区政府门户网(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资格审查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兖州区卫生健康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兖州区卫生健康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兖州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兖州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兖州区卫生健康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单位的由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
2、2024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专职消防队员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强和优化长治市消防救援力量,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等法规政策,依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晋消发〔2022〕59号),现就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此次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85人(均为男性)。
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在招录公告的留言板块留言咨询。
招录办公室电话:0355-218629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长治市范围内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出生时间为1999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
2.持有健身健美相关资格证的人员;
3.急救医疗人员(需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可优先);
4.摄影、计算机、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播音主持、汉语言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人员;
5.财务、审计、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取得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
6.持有B2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优先从长治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省、地市招录。
四、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2024年2月1日至3月1日,报名人员扫描长治消防招录公告后的二维码,填报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个人信息登记表,上传至czzddwdckzlb@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需携带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至28周岁的,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由本人携带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历次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审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于长治消防公众号发布。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体能测试由支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0分(根据测试成绩可加分,每项成绩最高不得超过15分,最终得分不得超过40分)。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有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相关文件内容(包含有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笔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支付,正式录取后体检费用按规定报销。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八)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九)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在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十)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半年的入职教育训练。入职教育训练6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审核复审、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教育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职业发展和待遇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规定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试用期)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宜。劳动合同到期需延续劳动合同的,根据考核标准、工作需要、双方意愿、现实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双方于劳动合同到期前协商确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执行。
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参照国家队消防员,并逐年递增。按照长治市相关标准规定为每名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等。
经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晋消发〔2022〕57号)规定,认定相应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等级,由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交通出行、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wps
2.长治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登记表.wps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月25日
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的工作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望谟县公安局各项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商请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望谟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招聘勤务辅警岗位72名、文职辅警岗位2名,具体职位详见《望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文职类,男性身高需达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5cm及以上;报考勤务类,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上人员应聘文职岗位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时间截至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408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照片1张。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5.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报《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报考加5分;
2.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加分审查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加分确认并给予加分,经审查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望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笔试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望谟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望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一)文职辅警
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核工资。
(二)勤务辅警
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300元月考核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薪酬待遇根据望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网站以及望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618917
附件:1: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4: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望谟县公安局
2024年2月5日
2023华中科技大学护理学专业各省录取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2023护理学(分类投档2)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安徽普通一批护理学(分类投档2)护理学(分类投档2)专业最低分577最高分,河南普通一批护理学(分类投档2)护理学(分类投档2)专业最低分593最高分。以下是高考大数据赵子玉老师整理的华中科技大学2023护理学(分类投档2)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安徽理科普通一批护理学(分类投档2)577河南理科普通一批护理学(分类投档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