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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说明

2026-09-06

贵州玉屏的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启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4名,今天小编把大家关心的报名条件、考试安排、体检标准这些内容都梳理了一遍,想去这家医院工作的可以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岗位。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说明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经研究,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具体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4名,招聘职位及资格详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一览表》中各个专业岗位要求的人才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取得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通告之日。

4.学历学位等相关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5.招聘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的,或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6.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7.近三年内,在国家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且受处理的,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4年应届生)、现役军人及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10.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原在我院聘用自动辞职的。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五、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www.yuping.gov.cn/)、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ypdzzzxrmyy.com/)上发布。

六、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入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通告》,按照《招聘通告》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的个人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3)本次招聘岗位报名不受比例限制。

(4)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以《招聘通告》为准。部分紧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适时调整岗位需求计划及报名时间,直至招满为止,相关通告另行发布。

报名需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现场报名时间:5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办公室。

2.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学历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1张,所报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考试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根据报名人数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按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采取统一组织笔试,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笔试和面试测评总分分别为100分,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到后两位),按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持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相关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人事科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程序。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5.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履行相关聘用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6.聘用

(1)拟聘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可延长一个月试用期,经试用确实不能胜任岗位的,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取消报名人员的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资格审查由人事科负责,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我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856-3420052(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2.监督电话:0856-3227288(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玉屏侗族自治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的工作原则

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的工作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望谟县公安局各项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商请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望谟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招聘勤务辅警岗位72名、文职辅警岗位2名,具体职位详见《望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文职类,男性身高需达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5cm及以上;报考勤务类,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上人员应聘文职岗位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时间截至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408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照片1张。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5.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报《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报考加5分;

2.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加分审查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加分确认并给予加分,经审查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望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笔试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望谟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望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一)文职辅警

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核工资。

(二)勤务辅警

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300元月考核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薪酬待遇根据望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网站以及望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618917

附件:1: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4: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望谟县公安局

2024年2月5日

2024年济宁邹城卫生类招聘公告说明

2024年济宁邹城卫生类招聘公告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或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场,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中药学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的为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2024年邹城市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3、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x

4、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招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招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五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通过附件1查询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请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登录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可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5850166

监督电话:0535-5643526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

附件1: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烟台市蓬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烟台市蓬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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