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西安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的应聘咨询方式已经公布了,有问题可以联系人事处。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具体的联系方式,包括学校人事处的张老师和李老师以及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的王老师。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岗位39个,招聘人数7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体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的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www.xawl.edu.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收取费用。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证明材料、学术代表作全文等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enshichu@xawl.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本人姓名。
(四)资格审查
西安文理学院人事部门对应聘者求职简历进行应聘基础条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转拟聘学院进行学术审查,通过学术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核流程。
(五)考核
1.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由拟聘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形式主要通过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推荐到学校审议。
2.学校审议。西安文理学院对通过学院考核的应聘者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议,确定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西安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行政处分等问题。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文理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西安文理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西安文理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特别提示
1.对扰乱招聘程序或者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2.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西安文理学院纪委,029-88240295。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应聘咨询: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李老师,029-88250319;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王老师,029-86787710。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紧缺型人才招聘条件说明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21年,是学校全力建设的第一个重点二级学院。为了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实力,加强专职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亟需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提供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等待遇,参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特殊人才特殊待遇,具体面议。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本科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超过5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本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附件4)。
5.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2024年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日期截止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附件3填报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前组织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考核费。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亦按照上述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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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附件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苏州城市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