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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开区招聘中小学及职校教师公告

2026-09-07

武汉临空港经开区2023年教师招聘信息来了。今天小编整理的是东西湖区283名聘用制教师的招聘公告,包括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和面试安排。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开区招聘中小学及职校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临空港品质教育,满足我区公办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相关学科建设和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校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聘用制教师283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高学历人员可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需要符合该岗位的专业要求。

2.年龄:报考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为时间截点进行计算,应聘人员一般在35周岁以内,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验满5年及以上或具有中级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

3.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所报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 现役军人;

6.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 现具有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身份的或已签订2023年度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就业意向书的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链接:

//zpks.hbhr.com.cn/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2412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00起至7月2日中午12:0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技术支持:考生对报考系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50766287咨询。

(二)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起至7月2日下午13: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确认。

确认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 :00–7月2日下午13:00

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确认报名成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对已经确认,却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的人员,将列入东西湖区教师招聘黑名单库,五年内将无法报名参加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招聘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7月8日上午8 :00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打印中遇到问题,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符合岗位条件且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须进行考生确认,但无须参加笔试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一)笔试

时间: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分为《师范通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一套卷,其中《师范通识》分值6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40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其中免笔试岗位开考比例为1:2。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可直接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应予核减或进行调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正常开考。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面试形式待定,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阶段。进入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且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最低分数线,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优先排名。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可等额调剂增加岗位计划。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可等额调剂增加岗位计划。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免笔试岗位的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最高到最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须同时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东西湖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并入职时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监测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职业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采取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政审。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与应聘岗位不匹配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研究,在公示期前报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同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核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公示前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参加东西湖区教育系统新教师入职培训后,按程序办理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岗位认定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前规定时间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具有中级任职资格报考专技十级岗位的人员,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聘用至中级岗位。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违约责任

拟聘人员需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非因考取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2023年内如因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员的,将不再另行组织笔试,可以在本次考试中参加笔试的同类岗位或相近岗位中征集报名,按照相应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相关说明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附件: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紧缺型人才招聘条件说明

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紧缺型人才招聘条件说明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21年,是学校全力建设的第一个重点二级学院。为了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实力,加强专职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亟需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提供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等待遇,参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特殊人才特殊待遇,具体面议。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本科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超过5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本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附件4)。

5.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2024年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日期截止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附件3填报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前组织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考核费。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亦按照上述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点击查看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附件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苏州城市学院

2023年10月9日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张家口市户籍或者张家口生源地,其中蔚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报名考生户籍限定为当地户籍或生源地;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日;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从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辞职的聘用制书记员;

(八)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九)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数及职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其中市检察院4名,其他9个基层检察院20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8:9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彩色免冠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方式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脱贫户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ksjqscb@126.com)。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农村脱贫户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考生缴费账户。

(三)申领、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http://110.249.194.218:90/网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保存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提供技术支持。技能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

1. 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5日-27日

1.技能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2.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计算机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录入速度8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计60分,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2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计满分100分。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两项成绩较高的一项得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

2.笔试测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区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9日前在http://110.249.194.218:90/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日

面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举止仪表等。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确需复检的,安排复检。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并备案审批,然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张家口市(县、区检察院所在地)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注意事项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313-8015597

监督电话:0313-8080936

附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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