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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法院2023年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和辅警人员公告

2026-09-08

2023年云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已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17名。法院系统的辅助性岗位招聘一直受到关注,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各有侧重。今天小编把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都整理出来了,包括岗位设置、学历要求、报名流程和考试安排,需要的可以看看。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云南普洱法院2023年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和辅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身份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部门书记员3名。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8名。

3.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

1.院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2.警务辅助人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安全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机关安全保卫、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3.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检标准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西区四楼6432会议室对面三角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原文。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报告;

(5)如实填写《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书记员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完成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完成后,达标者进入笔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

1.技能测试(书记员)

技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书记员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照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书记员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警务辅助人员以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用时短的进入。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月薪酬不低于38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制式服装。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和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书记员)、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流程

2023年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流程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李沧区人民法院委托青岛尚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报考司法辅助类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均予以优先),学历证书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B、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尚在处分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10月16日(周一)--10月20日(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577-10号,青岛托普职业培训学校。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各1份;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5)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失业证明;

(6)通过司法考试的需携带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个人征信记录;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核

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速录,总分为100分。采取电脑看打录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文字速录技能水平。

2、笔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从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容等方面进行考察。分值分配(百分制计分):政治素养能力20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逻辑思维能力15分、仪态仪容1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办法

录取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招录后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工作岗位: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后,由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通过派遣的形式进行使用,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类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司法辅助人员相关待遇月均48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绩效、体检费等)。

九、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66878716、0532-66878719。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招聘,提醒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6、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近期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请提前咨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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