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道孚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测项目标准

2026-09-10

2023年道孚县统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道孚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是10月18日至19日,地点在道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报名相关的注意事项,报名时需要测量身高,身高达标才能领取报名表,想去现场报名的话可以提前确认一下自己的身高是否达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道孚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测项目标准

为充实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道孚县人民法院联合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道孚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编外)。

名额:男性5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道孚籍常驻人口

(户籍在道孚县一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凭,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在校证明,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到28周岁的公民(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的人员),身高1.73米以上;裸眼视力4.9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能达标,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明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二)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道德败坏,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有吸毒史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六)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八)曾经或正在接受境外非法基金组织资助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道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7122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交政审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符合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须到县法院指定地点测量身高,身高达标者持合格证到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领取并填写《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

(五)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23年10月24日发放《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

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其中: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评40%+规定加分)+面试成绩30%。)

(二)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注:经初审合格的报考生统一参加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30-11:30,地点:待领取准考证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测试可进行两次测试,以最好的一次作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项目计算三项测试项目的总成绩。

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测标准

注: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体测成绩乘以百分之四十,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按招录职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语种为本地语言、汉语。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30日,地点待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总成绩排名前5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道孚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分

(1)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体院毕业生(凭退伍证、政法院校毕业证、体院毕业证),在(笔试+体能测试)分别折合的总分上享受3分的照顾性加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及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为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00元(不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工资为30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道孚县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隐瞒个人相关信息,以此取得报考资格。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隐瞒信息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录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其它各种名义上的招生或者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范围

监督投诉电话:

道孚县纪监委驻道孚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15351455678

道孚县纪委、监委 :

0836—-712245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122982

道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6—-7122599

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2023年选聘公告详情

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2023年选聘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巡察事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37号),经研究,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面向全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高州市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委2号楼521室(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本次选聘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2. 报名需提交材料:

(1)《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需学历认证证明)、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均需核查原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4)有关身份及资格履历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不作递补。

(六)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纪委监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纪委监委、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6610088);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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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州市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高州市纪律检查委员

中共高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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