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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威远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2026-09-10

威远县事业单位人员考调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下半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考调的关键信息,包括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威远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共2名、详见《威远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历史清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威远县行政审批局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0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18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威远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和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材料(均为1份)。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2.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调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调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调岗位。

(六)成绩公布: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六、考察

考察由考调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针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征求原单位意见。考察期间如出现缺额,由威远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会依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果在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按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威远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32-8232313。

十、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618184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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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远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威远县行政审批局面2023年下半年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6日

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公布

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公布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发布

云南省2023年在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共13个州(市)60个县(市、区)招聘2380名特岗教师。详细岗位要求请查阅各州(市)、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州(市)、县(市、区)即日起在公布的网站(网址见附表)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各州(市)、县(市、区)网站查阅招聘信息,或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岗位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高等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边远艰苦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设定。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在各州(市)设立考点,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于6月8、9、10、14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3.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4日8:00--8日9:00)。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7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公布笔试成绩:2023年7月27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所在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复核登记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

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四、重要提示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为云南省教育厅官网(jyt.yn.gov.cn)、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以及各州(市)、县(市、区)公布的官方网站(见附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市、区)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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