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潮州市湘桥区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湘桥区卫健系统招聘14人公告涉及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各有明确安排。小编根据官方公告梳理了招聘对象、报考条件与招录流程,并对公告中的重点节点进行归纳,并对容易混淆的报名材料和递补规则作出说明,方便相关人员及时查看信息并做好个人安排。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的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区卫健系统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现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14名,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11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关专业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0日),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0日)。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链接://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95;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考生咨询电话:0768-22092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
2.资格审核
(1)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核,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②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3.面试
(1)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他证件无效。
(2)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代码为20230310″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员。被聘用对象在湘桥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3.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凡是不作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逾期未取得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同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209237
监督投诉电话:0768-2209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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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单位简介
2.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1日
2023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选聘职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专业技术类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7年,目前已发展成为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科研等功能为一体,以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提供为重点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医院设有急诊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科、体检科等20个临床医技科室。2023年8月11日与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签订技术帮扶合作协议,将在医疗保健、人才培养、科研教学、重点学科建设、打造特色专科品牌、运营管理、远程会诊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合作,尤其在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乳腺科、生殖医学科等临床领域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医院将牢固树立大妇幼、大健康"和防治结合"的发展理念,坚持妇幼特色专业学科发展格局,打造院有品牌、科有特色、技有专长"的妇幼优质健康服务品牌,建设成为立足深圳东部辐射周边区域的特色明显、专而精的现代化、智慧化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
二、选聘岗位
选聘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医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名。岗位职责:负责参加指导儿科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开展新技术,开展人员培养、科学研究工作。
选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人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报名者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ongjianhong@szpsq.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报名者姓名"。
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所有符合资格报名者均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岗位选聘条件,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者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复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面试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面试人选以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
(二)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五)招聘监督、投诉电话0755-84513963。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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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1日
2023福建海峡银行总行营运管理部招聘条件说明

福建海峡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实行总-分-支"的管理模式,在福建省各设区市和浙江省温州市设立11家分行、4家直属支行和1家总行营业部,共有79家营业网点。福建海峡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诚聘总行营运管理部需求测试岗位人才若干名,诚邀业界精英加盟,我行将为录用的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广阔的职业发展舞台!
一、岗位职责
1、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加强业务调研,编写业务需求,开展业务测试及投产验证,不断优化系统功能。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含)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学历要求: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3、专业要求:金融、经济、会计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4、经验要求:从事营运条线相关岗位满2年,有项目建设经验者优先;
5、相关技能: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创新能力。
三、其他要求
1、以上岗位均要求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不良记录;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沟通协调与执行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创新意识。
2、应聘人员应符合福建海峡银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应聘须知
1、请有意向人员选择您要应聘的相应岗位,点击招聘公告底部的我要应聘"按钮,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信息,福建海峡银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广东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聘用人员5人信息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市妇儿中心)是市妇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5名第四类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课程研发专员1人、运营管理工作人员1人、教务管理工作人员1人、活动策划专员1人、音乐创作专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化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1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ccdg@vip.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结合应聘岗位职责及市妇儿中心东莞妇女的公共空间"莞邑儿童的智乐园"妇字品牌的大展馆"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理念,撰写一份市妇儿中心品牌建设工作方案(Word文档);
(3)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9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3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妇联和市妇儿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初评
初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日。由市妇联和市妇儿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初评,初评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市妇联将在初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女性网站公示初评达标考生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名单,通知考生拿取准考证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综合分析和专业技能等能力。通过资格审查及初评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初评成绩不计算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给出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妇儿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女性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2222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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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
2、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1月1日
2023江苏南通市通房住房保障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3人公告信息
2023下半年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国企22名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