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机会来了,今天小编分享的是南城县的补录公告。2023年这次招聘8名队员,要求男性18到3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公告里对体能测试项目、面试形式和工资待遇都写清楚了,符合条件想进入消防系统工作的人可以了解一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根据工作需要,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拟补录8名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8名,招聘人员入职后为森林消防队员岗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5年10月1日(含)以前出生、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净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5以上;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矿山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持有无人机操作证者、体育特长生优先。在武警、消防、部队担任过班长及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中队长、班长职务和具备5年(含)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有传染性疾病者;5.色盲、近视(4.0以下)及耳聋者;6.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7.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8.尿内有异常成分者;9.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10.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虽经过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队容的;11.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12.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7日。
3.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纳3张近期免冠照片。
(二)考核
1.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8:00。地点:南城二中操场。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测试项目:考核项目为 15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1500米占比50%,其余二项各占25%,总分100分(详见附件)。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数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3.公布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如个人原因或政审、体检没有通过的而空出来的名额原则上根据考生排名进行补录。考试成绩将在南城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凡达到考核合格未被录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蓄水池”(考核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如有队员离职,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政审、体检等后依次递补上岗。
(三)政审、体检
1.政审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
2.体检体检时间:待定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录森林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进行为期2个月的适应性入职培训,培训中,对不遵守队伍纪律要求的予以当场辞退。集训考核合格人员与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期计入合同期限。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管理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2.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赣应急〔2019〕78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赣州安远招聘灭火战斗员体能测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安远县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灭火战斗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及名额:灭火战斗员10名。
2.工作地点: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全县常住居民,年龄在18--30周岁,身心健康,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消防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2.岗位条件
(1)灭火战斗员,要求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遵纪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有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以上、汽修、体育)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优先聘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其他不宜进入灭火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29日 ;
(2)报名地点: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方式: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其相关证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等资料发邮箱1186923992@qq.com,联系人:刘鑫:15970008996,微信同号。
2.资格审查。
与报名过程一并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3.测试项目、成绩计算。
(1)灭火战斗员岗位:仰卧起坐、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4个单项测试成绩最少有2个项目不低于60分为合格。(评分标准见群公告)
(2)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火焰山路清华御府旁消防救援大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5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体能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公示与录用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入围人员将在政府网及安远蓝朋友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排名替补资格。
5.政治审查、体检
(1)政治考核由各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2)对拟聘用对象在聘用前进行统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予以报销。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
6. 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视为不能胜任此工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待遇和保障
灭火战斗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4744元/月(含医保、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入职后30天内购五险一金),统一发放服(被)装,免费食宿。正式录用后,人员工资可达571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并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
注:本次招聘由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 10月10日
安宁市2023年第三批森林草原消防防扑火队员招聘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属劳务派遣性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纳入林草局正式编制。参与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日常工作,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录用后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下属中队工作,工作地点以实际派遣为准,拟招聘15名队员。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因岗位特殊,仅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和岗位技能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服从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管理规定,能够接受半军事化管理;
3.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4.品行良好、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森林防火事业,愿意参加应急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6.初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退役军人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 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 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
7. 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此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由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报考承诺书。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每天上午9时-下午17时。地点: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综合楼)或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507(连然街道盐兴路27号)。
2.报名材料
①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个人认为需要展示的其他相关业绩经验证明、技能资格证和荣誉证书等;
④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⑤个人报考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资格审查表外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资格审查表在报名截止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超过时限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结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不足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发布补录招聘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常规方式进行,按报名截止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原则,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拟聘人员考察培训
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进行入职体检,入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通过后需参加集中考察培训20-30天,考察培训合格的安排具体岗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五)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公告、公示、通知等所有内容,将通过安宁泰安保安"微信订阅号统一发布。
四、薪酬待遇
包食宿,个人不承担住宿及伙食费用,免费提供工作所需个人服装装备。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考察试用期1个月,待遇不低于正式聘用工资的80%,考察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实发工资不低于3800元/月。
五、报名咨询电话
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0871-68686289
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联系人:见原文
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