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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广安市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6人

2026-10-30

2023年四川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基层岗位招聘再次受到关注,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给出了资格与办理说明。招聘条件、报名材料、选拔方式和待遇标准,公告中均有清楚地说明。今天小编把公告要点按顺序梳理出来,方便关注此类招聘的人员快速掌握重点,也方便对照自身条件做好准备。并根据公告提示留意后续安排。感到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四川广安市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6人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依法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邻水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司法所辅助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扎根基层,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31日前、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的);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法学相关专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个人材料1–5项1.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学籍证明截图;5.其他反映本人学识水平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后,制作成PDF(命名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字样)提交至电子邮箱1443581254@qq.com。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邻水县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6日–7日。

五、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

3.笔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政审

(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二)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邻水县司法局对应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聘用待遇

(一)试用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邻水县司法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二)薪资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其它待遇以入职后单位有关管理规定为准。

八、注意事项

(二)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826-833260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1443581254@qq.com

附件: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邻水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31日

2023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选聘职员1人公告

2023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选聘职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专业技术类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7年,目前已发展成为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科研等功能为一体,以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提供为重点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医院设有急诊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科、体检科等20个临床医技科室。2023年8月11日与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签订技术帮扶合作协议,将在医疗保健、人才培养、科研教学、重点学科建设、打造特色专科品牌、运营管理、远程会诊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合作,尤其在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乳腺科、生殖医学科等临床领域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医院将牢固树立大妇幼、大健康"和防治结合"的发展理念,坚持妇幼特色专业学科发展格局,打造院有品牌、科有特色、技有专长"的妇幼优质健康服务品牌,建设成为立足深圳东部辐射周边区域的特色明显、专而精的现代化、智慧化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

二、选聘岗位

选聘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医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名。岗位职责:负责参加指导儿科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开展新技术,开展人员培养、科学研究工作。

选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人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报名者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ongjianhong@szpsq.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报名者姓名"。

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所有符合资格报名者均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岗位选聘条件,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者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复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面试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面试人选以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

(二)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五)招聘监督、投诉电话0755-84513963。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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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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