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南充市顺庆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引进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手续办理。小编按顺序梳理了各环节关系,帮助报名人员建立整体认识。每个环节并非孤立,前一阶段的结果可能影响后续安排,因此应及时关注通知并按要求完成事项。各阶段材料也应妥善保存。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全区人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发布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医卫人才(不包括已在顺庆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 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准,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1日;
5. 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表述完全一致。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不含第一日);
7.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202.61.89.231/)、南充人事考试中心”(www.ncpta.cn)、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unqing.gov.cn)下载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csqqwrc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人才办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或电子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认可具有国内同等学力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5)各岗位条件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
(6)报考者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通知。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报考的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试考核
整个面试考核环节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考核招聘工作组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素养。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和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公告或通过邮件、电话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表现及体检结论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不良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工作满1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评审后,及时兑现生活补贴等相关政策待遇。本次编制内刚性引进人才在顺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六、工作安排
1. 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指导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人才引进的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
2. 区卫健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工作。
咨询电话:0817-2729826;0817-2243377
咨询人:赵老师;罗老师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817-224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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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2. 南充市顺庆区2023年度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
3.南充市顺庆区人才支持政策(摘要)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日
2023广东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招聘14人公告及说明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的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区卫健系统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现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14名,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3年11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关专业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0日),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11日至2005年11月10日)。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链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95;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考生咨询电话:0768-22092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
2.资格审核
(1)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核,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②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3.面试
(1)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他证件无效。
(2)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代码为20230310"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员。被聘用对象在湘桥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3.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凡是不作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逾期未取得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同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待遇。
五、相关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209237
监督投诉电话:0768-2209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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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单位简介
2.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