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安区2023年的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发布了编外人员招聘计划,招2名动物检疫协检员,学历要求分为两种情况,专业对口中专及以上,其他专业需要大专以上。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报名时间和考试内容都说清楚了,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感到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岗位为临安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镇街动物检疫协检员。
二、岗位情况说明
1.协助官方兽医做好生猪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办公地点:於潜镇;上班时间:视屠宰时间而定,一般是晚上10:00至次日凌晨3:00左右);
2.协助官方兽医做好动物行业管理及内务工作;
3.因工作特殊性,工作中需值夜班或加班,双休日和节假日执行轮休制度。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专业、学历要求。(1)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 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4)新招聘录用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乡村兽医证,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杭州市临安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江南路25号4楼423室)。
联系方式:0571-63733557,联系人:步国花。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2023年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网上下载填写);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人数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全部报考岗位人数合计40人以下的采取面试方式,40人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为动物检疫、防疫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动物检疫、防疫等相关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采取面试方式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 本公告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报名咨询电话:0571-63733557。
监督电话:0571-89540840(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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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年浙江国企海宁分区招聘安全管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园区安全管理员1名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下午15: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工程等相关专业;
2、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
4、熟悉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熟悉安全管理技术、方法、理论;
5、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
7、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8、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意识;
9、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发挥常用办公软件编写报表等工作能力;
10、具备对外各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岗位职责
1、协助监督管理对各企业防汛防台、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各项安全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各类安全和工伤事故的调处等。
2、协调处理区内各项安全事件,妥善处理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3、企业有关岗位的职业病防治和监督检查。
4、负责协调园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园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6、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编制和演练的实施。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薪资待遇
税前薪资6000-7000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初审筛选合格后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不入围面试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嘉兴审判保障中心选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嘉兴审判保障中心选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浙江国企招聘-2023丽水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