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涉及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企业经营中难免雇佣临时工,这部分工资的会计处理和正式员工有所不同,需要单独处理。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临时工工资的完整会计分录,包括计提、发放和退回三种情况的分录,还补充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项目。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企业由于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增多,除了招聘大量正式员工外,也招聘一些临时工。支付临时工工资时,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支付临时工工资怎么做账?
支付临时工工资的时候,需要有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加盖部门公章的工资表格,然后,会计根据工资表上人员归属部门做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个人所得税可以待月末,和本月其余工资合并计算后,一并代扣代缴。
多发工资退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结转: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什么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临时工工资分录编制流程说明

支付临时工工资时,应根据其任职的部门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一般涉及管理费用科目、销售费用科目等,对于临时工工资,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临时工工资分录
支付临时工工资的时候,需要有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加盖部门公章的工资表格,然后,会计根据工资表上人员归属部门编制以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相关会计核算如下: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学习,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工资会计处理分录大全

企业计提工资,账务处理上涉及“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计提应付工资的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时,只做社保单位部分的处理,不做社保个人部分扣除处理,待发放时进行扣除。
1、计提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发放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实发工资)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3、缴纳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时详细分录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什么是职工薪酬?
所谓职工薪酬,其实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者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向职工的配偶、子女、受扶养人、已故职工家属和其他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是职工福利。